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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有关水果蔬菜类的ph测定

    2011-06-30 13:54:14  来源:

   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 1842-1975《水果和蔬菜产品pH值的测定》。

    1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果蔬菜产品pH值的电位差法。适用于水果和蔬菜产品pH值的测定。
    2 引用标准 GB 6857 pH基准试剂 苯二甲酸氢钾 GB 6858 pH基准试剂酒石酸氢钾

    3 试剂
    3.1 新鲜蒸馏水或同等纯度的水:将水煮沸5~10min,冷却后立即使用,且存放时间不应超过30min。
    3.2 pH标准缓冲溶液:制备方法按 GB 6857、GB 6858中规定操作。

    4 仪器 pH测定 (PH计)装置:   分度值0.02单位。在试验温度下用已知pH值的标准缓冲溶液进行校正。
     

    5 样品的制备
    5.1 液态产品和易过滤的产品〔例如:果(菜)汁、水果糖、浆、盐水、发酵的液体等〕:将试验样品充分混合均匀。

    5.2 稠厚或半稠厚的产品和难以分离出液体的产品(例如:果酱、果冻、糖浆等):取一部分实验样品,在捣碎机中捣碎或在研钵中研磨,如果得到的样品仍较稠,则加入等量的水混匀。

    5.3 冷冻产品:取一部分实验样品解冻,除去核或籽腔硬壁后,根据情况按5.1条或5.2条方法制备。

    5.4 干产品:取一部分实验样品,切成小块,除去核或籽腔硬壁,将其置于烧杯中,加入2~3倍重量或更多些的水,以得到合适的稠度。在水浴中加热30mIn,然后在捣碎机中捣至均匀。

    5.5 固相和液相明显分开的新鲜制品(例如:糖水水果,盐水蔬菜罐头产品):按5.2条方法制备。
     

    6 分析步骤
    6.1 仪器标准 操作程序按仪器说明书进行。先将样品处理液和标准缓冲溶液调至同一温度,并将仪 器温度补偿旋钮调至该温度上,如果仪器无温度校正系统,则只适合在25℃时进行测定。
    6.2 样品测定 在玻璃或塑料容器中加入样品处理液,使其容量足够浸没电极,用pH测定装置测定样品 处理液,并记录pH值,精确至0.02单位。同一制备样品至少进行两次测定。
     

    7 分析结果的计算 
    取两次测定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。准确到小数点后第二位。
     

    8 重复性
    对于同一操作者连续两次测定的结果之差不超过0.1单位,否则重新测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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